回顾15年前彭宇案:法官一句话,多少好心人从此不敢伸手?
曾几何时,在路上遇到意外摔倒的老人,绝大多数人都会毫不犹豫的上前扶起,然而到了现在,再遇到这样的情况,即使是很想提供帮助的人,也都会先在心里掂量一下:要是被讹上了怎么办?之所以会发生如此迥异的变化,只因为15年前那件轰动全国的“彭宇案”。
2007年4月26日,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纠纷。经常从电影电视里看到,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案件,讲求的无非就是证据,而这起案件的诡异之处,就在于在原告方提出的证据有问题、被告方也无法提供有力证据,法官仍然当场说出了那句影响至今的话,以至于如今搜索“彭宇案”这个关键词,关注度最高的居然是“法官如今还在干吗?”
我们按时间线将整个事件概述如下:
2006年11月20日早上9点许,青年彭宇、陈二春扶起摔倒老人徐寿兰,陈二春先行离开,彭宇独自将老人送医;
当天下午,当地派出所对彭宇、陈二春进行问询;
一个多月后,徐寿兰起诉彭宇,几天后法院接受诉讼;
2007年4月26日、6月13日、7月6日,案件进行三次审理,重点在于案发当天派出所丢失的笔录;
2007年9月4日,法院作出判决,彭宇对徐寿兰进行40%赔偿;
之后,双方达成和解。
如果深入复盘,彭宇案的确有很多疑点,从公布出来的数据来看,即使是站在上帝视角的我们,也说不清原委真相。不过现在看来,案件本身能造成的影响,还远达不到改变人们几十年固有观念的地步,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最应该体现客观公正的法官,他的一句“不是你撞的,为什么要扶”,却将整个案件推向无法收场的深渊。
15年前彭宇案:法官的一句话,造成2点影响持续至今
今天我们回顾该案件,如果没有法官的那句话,彭宇案的影响,或许只会停留在部分人谴责老人、部分人质疑真相的地步。但法官的那句话却让整个事件完全变了性质,所造成的恶劣影响至少能归纳两点:①见义勇为从此成了需要考虑成本、结果的事情;②最该保证公平的公职人员开始受到质疑,网络判断正义的资格被人为放大。
如今网络的高度发达,让所有人都可以参与到对公众事件的评判,作为传播者的媒体,对具体事件的宣传也越来越注重噱头,即使有真相,如果不符合预期,也会遭到有意无意的轻视。古人也早已总结出了“三人成虎、众口铄金”的道理,但古人只是将其总结或作为制造舆论的手段,如何应对?怎样才能不用“跑断腿”?或许只能寄望于我们每个人的明目和清醒了。
那么,如果没有法官的那句话,你觉得“彭宇案”造成的影响,会不会轻很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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